集团关于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

集团为庆祝全国第39个教师节,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老师,全院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气氛,拟于2023年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及优秀教务工作者共6名。

一、评选范围:

优秀教师为一线专任教师。优秀教育工作者为行政,教辅人员。

二、评选条件: 

优秀教师: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素质过硬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立身,以德立学,以德施教,师德高尚。

2.从事一线教育工作5年以上,无教学事故。

3.在教学改革,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。

优秀教育工作者: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素质过硬,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,政治执行力。

2.在集团行政管理,教辅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,遵循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。

3.工作作风优良,工作业绩突出,爱岗敬业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。

报名时间:9月6日下午5点之前

报名地点:综合办公室(104A)